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海報以水墨寫意風格呈現:長頸鹿、人物與寶塔,三個尺度懸殊、形貌各異的剪影,並立於同一道地平線上,彼此互不相礙——恰似「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所要顯明的:一切法雖形貌高低、大小懸殊,其體性卻無所偏倚,無有高下可立。地平線下方大片留白中浮現的細緻水紋,則如同法界之體看似靜默無為,實則遍在流轉、無所不及。
替代文字(Alt Text):水墨風格直式海報,米白紙紋為底。上方置中直書「金剛經」與英文小字「DIAMOND SUTRA」,其下有一方朱紅印章「詠采文藝」。中央偏右以直式書法大字寫「是法平等 無有高下」。左側為一隻長頸鹿剪影,中央一名黑衣人物剪影靜立,右側為一座寶塔剪影與遠山剪影,三者尺度懸殊卻並立於同一地平線上,宛如凡聖同居、物類交參。地平線下方為大片留白,浮現細緻如流水波紋的墨線紋理。中段橫置英文譯句:「THIS DHARMA IS EQUAL; THERE IS NOTHING HIGH OR LOW IN IT.」最下方為灰藍色橫幅,標示基金會名稱、專案名稱、企劃負責人與指導法師。
本則承接第七則三心不可得之義,由審視能執之心,進一步轉向法界自身之體性。依窺基《金剛般若經贊述》、惠能《金剛經解義》、僧肇《金剛經註》等歷代祖師疏解,並旁及五臺山文殊「前三三,後三三」公案、《圓覺經》眼不自見眼之喻,說明「是法平等,無有高下」非教人抹去世間差別、拉平一切,而是彰顯法界真如不增不減之體;正因無有高下,方能上徹諸聖、下徹六凡,遍在一切差別而不相礙。
須菩提一問,佛一答,看似再尋常不過的問答,卻在轉瞬之間,翻出一句令人措手不及的弔詭之語。須菩提既問「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答「如是,如是」,復申之曰:「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語未及歇,即又轉出一句:「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句甫出,即自成一重弔詭:法若平等,則本無一物可立高、可立下,何勞經文特意標舉一句「無有高下」以狀之?若法界之中,連「高下」二字亦無安立之處,則此句本身,豈非亦成戲論?
此一弔詭,非後世讀者妄加穿鑿——《大品般若》原文即已自陳其疑。唐代澄觀《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轉引其文云:「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為是有為?為是無為?』佛言:『非有為法、非無為法。何以故?離有為法,無為法不可得。離無為法,有為法不可得。須菩提!有為無為不合不散。』」
是知「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一句,不容輕率歸之於「無為法」一邊便算安頓;蓋有為、無為,本是一組對待,而此句所指,連此對待亦須超越。故此句非止於破「高下」,實兼破「以無為法為究竟高、以有為法為究竟下」之隱微分別心。此中深意,非層層剝解不能得其實,今依唐宋以降經論疏釋,分六節論之。
「是法平等」一語,歷代祖師所解,首先便歸於法界真如之體。唐窺基《金剛般若經贊述》引世親之說:「『是法平等』者,謂真如理無增減故;『無有高下』者,謂有為法有取捨,菩薩於十地中得勝無漏而捨劣故,無為無勝劣可取捨故,言無高下也。」是故「無有高下」所指,非世俗現象層次之一切齊平,乃真如理體不增不減之異名。
此義至禪門古注,說得更為直截。《金剛經註疏》云:「體即法界,無量眾生成佛,此亦不增;無量劫中不成佛,此亦不減。不增故不高,不減故不下。既無高下矣,更有何法踰其表而不名無上乎?」「高」「下」二字,於是被還原為「增」「減」二字:非謂高下不存在,乃謂真如之體,不因眾生成佛之多寡而有絲毫增減,故無高下可言。
此理若立,則上至諸佛、下至含識,皆在同一法界之內,無所偏倚。唐惠能《金剛經解義》正作如是說:「此菩提法者,上至諸佛,下至昆蟲,盡含種智,與佛無異,故言平等,無有高下。」東晉僧肇《金剛經註》亦以八字括之,簡潔而擲地有聲:「人無貴賤,法無好醜,蕩然平等,菩提義也。」由是可知,「是法平等,無有高下」,首先安立於法界不增不減之體,非安立於現象界之齊一。
然法界之體既無高下,何以《金剛經》他處復言十地階次、賢聖差別?此非自語相違,乃因窺基已於前引之文分判甚明:「有為法有取捨,菩薩於十地中得勝無漏而捨劣故,無為無勝劣可取捨故,言無高下也。」是故取捨、高下,唯於有為修證歷程中方可安立;至於所證之無為理體,則無勝劣可取可捨。窺基復引無著之說:「此顯示三藐三菩提,即謂正遍知也。『是法平等者』,謂一切諸佛共得菩提,智無勝劣故也。」是知平等所指,正是一切諸佛所證之智無有勝劣,非謂修證階位之次第可以廢除。
唐慧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引無著《般若論》,亦以「人平等」釋此句:「三藐三菩提別顯示菩提道,以人平等故,以菩提分法故。此意解脫相即離垢真如。菩提道者,四智心品,以人平等故。以人無我其理平等,由有菩提分法故名為佛……《般若經》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故名阿耨菩提。』此意由佛佛高齊證無我等故云無上,若有勝劣不云無上。」故知無有高下者,非謂修行無須次第,乃謂所證之無我理體,佛佛齊等,無有一佛高於他佛。
此理復可於頓漸之辨中得一印證。唐黃檗希運謂裴休曰:「證此心有遲疾,有聞法一念便得無心者,有至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乃得無心者。長短得無心乃住,更無可修可證,實無所得,真實不虛,一念而得,與十地而得者,功用恰齊,更無深淺。秖是歷劫枉受辛勤耳。」一念頓證與歷十地漸修,就所歷之時而言,遲疾懸殊;就所證之心而言,功用恰齊,更無深淺——此正是「能證有深淺,所證無淺深」的最佳寫照。能證之人有深淺,故三乘賢聖歷然不亂;所證之法無淺深,故稱平等無上。此與本專案前篇所論「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正是一體之兩面,讀者可互參。
若僅止於「所證無深淺,能證有淺深」之分判,猶未盡此句之妙。蓋「無有高下」若僅是消極地沒有高下,則法界豈非成一潭死水,無所作為?明蓮池袾宏《阿彌陀經疏鈔》卻由此翻出一義:「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上而徹乎諸聖也,上亦與之俱;下而徹乎六凡也,下亦與之俱。良以四諦、十二因緣、四等、六度、五戒、十善,萬行紛然,乃至八萬四千諸塵勞門,唯是一心,真實性中無差別故,龍蛇混雜,凡聖交參。」明古德法師《阿彌陀經疏鈔演義》釋其所以然:「法性有高下,則不能徹乎高下,以其無高下,故能徹高下也。」
是知「無有高下」非消極義,乃積極義:法性若自身即落於某一高度,便只能停駐於彼,無以遍及餘者;唯其不落高下,方能上徹諸聖,下徹六凡,於龍蛇混雜、凡聖交參之中,無所不在。此義唐一行《大毘盧遮那成佛經疏》以八字括之:「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常無所動而無所不為。」無所動與無所不為,看似相違,實則相成:正因不動於某一高下之相,故能於一切高下之相中行其大用。
此與《圓覺經》眼不自見眼之喻,理趣相通。宋行霆《圓覺經類解》云:「有喻似人之眼根,而眼只能照見前種種差別之境,不能照見自家之眼……然而圓覺性上,本平等無二,不可以加矣。如瓶已滿,更不再添。佛佛道齊,法法平等。裏許全超獨脫,離相絕名。無四聖之高,亦無六凡之下,所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若於平等性上,別生分別之心,更覓平等之性,便是頭上安頭是也。」眼睛遍照萬境,卻不能回頭看見自己;平等之性遍在一切差別之中,卻不可被當作另一物而別求——求之,即是頭上安頭;不求,方是平等現前。
宋道川《金剛經註》於此下更綴一偈,直指此理不壞世諦差別之相:「山高海深日生月落。頌曰:僧是僧兮俗是俗,喜則笑兮悲則哭。若能於此善參詳,六六從來三十六。」山依舊高,海依舊深,日依舊升,月依舊落;僧依舊是僧,俗依舊是俗,喜時依舊笑,悲時依舊哭——是法平等,無有高下,非教一切相狀盡歸齊一,乃教人於此差別宛然之中,識得那不增不減之體。
此中道理,唐宋祖師不惟以文字疏解,更每每以公案現身說法,令人當下觸著,勝過千言萬語。昔無著禪師遊五臺,至中臺之下荒僻野處。文殊化一古寺,接他歇息。文殊便問:近離甚處?著云:南方。殊曰:南方佛法如何住持?著云:末法比丘少奉戒律。殊曰:有多少眾?著云:或三百,或五百。無著卻問文殊:此間佛法如何住持?文殊曰:凡聖同居,龍蛇混雜。著云:有多少眾?殊曰:「前三三,後三三。」無著不契,卻坐喫茶。文殊舉起玻璃盞子曰:南方還有這箇否?著云:無。殊曰:尋常將什麼喫茶?著無語。至天明辭去,文殊令均提童子送出門首。無著問童子云:「適來汝師道:『前三三,後三三』,是多少數?」童子召云:大德!著應諾!童子云:是多少數?著罔措。又問:此是何寺?童子指金剛窟後面。著回首視化寺童子,悉隱不見,唯存空谷。所以雪竇頌曰:「千峰盤屈色如藍,誰謂文殊是對談。堪笑清涼多少眾,前三三與後三三。」
無著一心要問出個確切數目,文殊卻只答一句無從計數的前三三、後三三——蓋此間佛法既是凡聖同居、龍蛇混雜,一問有多少眾,便已落入了彼此多寡之計較,答之以確數,反成謬答。無著兩番發問,兩番落空,正因他仍在高下多寡之相上求一個安頓處;而文殊之答非答,恰是「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的當場演示。
此類機鋒,宋代叢林猶有相類者。湛堂和尚嘗問大慧宗杲:「問曰:『看什麼經?』對曰:『《金剛經》。』曰:『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為什麼雲居山高、寶峯山低?』對曰:『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堂曰:『爾做得箇座主使下。』」湛堂明知宗杲能答,猶許之曰「做得箇座主」,蓋此答雖不誤,猶是言詮上轉一句,未必即是親見——此則留待學人自參,非本節所能盡。
平等之義既明,經文自身復生一疑:法若平等,無有高下,何以如來猶自言度眾生?窺基《金剛般若經贊述》述此疑云:「若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者,云何如來名為度眾生耶?」並自答曰:「謂報、化二身隨機利物,有高有下,可有思念當度眾生,謂慈悲本願緣故;法身真理,湛寂無思,如何有念當度生耶?但起智作證,即名為度故。」是知度生之相,唯於報身、化身隨機示現處可說;法身湛寂無思,本無我當度眾生一念。
宋道川《金剛經註》以偈頌之:「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以各共彼陰,不離於法界。」並釋曰:「各即眾生假名也,陰即五陰實法也。此假名實法,皆即法界,故云即不離於法界。既即法界,凡聖一如,豈有眾生可度?故云佛不度眾生。」眾生(假名)與五陰(實法),皆不離法界;法界既平等一如,則無一外於法界之眾生可待救度。
然此理若僅止於言詮,猶未透徹。明憨山德清《金剛經決疑》指出其中危機:「所云生佛平等,平等則無佛無眾生,何言我當度眾生耶?眾生,人也。我度眾生,則有我矣。人我宛然,則四相不泯。此正宗門所謂得到法身邊,未透法身向上句也。」「得到法身邊,未透法身向上句」一語,最堪玩味:縱使理上已明生佛平等,若心中猶存一絲我在度眾生之念,便仍站在法身邊緣,未曾真正透過。故如來遣之曰「莫作是念」,非教人捨慈悲之行,乃教人捨能度所度之相。
至此,「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既明,經文順勢接以「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此二句,正是全經此段之中道收束。宋曇應《金剛經采微》引《大品》一段極堪玩味之語:「是法平等,一切聖人皆能行不能到。須菩提言:佛者,一切諸法中行力自在,云何不能行不能到?佛言:若諸法不平等,與諸佛有異,應當如是。問:今諸凡夫諸聖人法皆平等,是平等故皆不可得。且不能行不能到者,修因名行,證果名到。」法界既平等不可得,故無一外在終點可以到達;然不能到不礙能行,修因之事,仍須老實踐履,不因法界平等而可廢。
唐宗密《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釋此段科判最為簡要:「無我等是了因,即正道也。修一切善法是緣因,即助道也。即得阿耨菩提,是正覺也。所言善法者,標指也。即非等者,論云『彼法無有漏法,故名非善法;以有無漏法,故名為善法。』」是知善法之所以即非善法,非謂善行可廢,乃謂執此善行為有漏、為實有自性,則非善法;離此執著,方名真善法。故無我等為了因,即正道;修一切善法為緣因,即助道;二者相資,方成正覺。
由是可知,「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一句,自初至末,實為一貫之中道:法界不增不減,故無高下,此破高下之實有;能證有深淺,所證無淺深,此明差別不礙平等;正因無有高下,故能徹於高下,此顯平等非死寂之空無,乃遍在一切差別中之大用;前三三,後三三,此以公案現場,示人一問高下多寡,便已乖離;如來卻度眾生而實無所度,此破能度所度之相,教人捨法身邊而透法身向上句;能行不能到,善法即非善法,此明平等不可得,而修行不可廢,二者不相妨礙。
梁朝傅大士頌此段經文,總攝其義曰:
水陸同真際,飛行體一如,
法中無彼此,理上豈親踈,
自他分別遣,高下執情除,
了斯平等性,咸共入無餘。
一切賢聖同行於此一無有高下之法界,上徹諸佛,下徹含識,是名平等,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這一句,不只是破,而是立;不只是理論的推演,而是修證的下手處;不只是二千五百年前一段對話的餘響,而是今日誦經人仍可親身體會的現量。凡讀誦《金剛經》至此者,若能於這八字上,反覆玩索、如實體會,當能於高下紛紜的世間,安住一顆不增不減的心,那將是自己之福,也是與此經有緣眾生之福。
法性湛然本自空,何勞高下立胸中。
群生成佛體無減,萬劫沉淪理自通。
正因無跡方成用,不落言詮始徹窮。
如來說度元無度,一味平等法界融。
你要什麼師父都可以給,因為那是佛法,師父不會吝嗇,至於要不要說破,禪宗那一句話「不說破」。所以孔子不是要去見哪一個人嗎?一進去的時候,看到他,眼睛一對上眼,孔子轉身就走人,話都沒有說。顏回就問他:「夫子,你不是想要找誰?為什麼看到人,都沒有講半句話就走了?」這個叫做「目擊道存」,心意交流了。仰山禪師坐在那裡,一個印度梵僧來,然後左三步右三步、又進前三步退三步,仰山禪師點頭,那位印度梵僧,雙手合掌離開就飛走了,旁邊的弟子嚇破膽:「師父,他飛走了,剛剛他問你什麼,為什麼他左三步右三步前三步後三步,你只點頭,他就頂禮三拜飛走了。」仰山禪師回答:「剛剛一共印證了八種三昧」。所以這叫目擊道存。
真實秘中秘,最圓滿秘密灌頂三昧大耶,壇城在哪裡?聽好!「虛空為道場,法界為殿堂,以大圓鏡智為僧伽藍,平等性智光嚴住持」。
什麼是金剛薩埵?毘盧遮那佛的金剛心,神妙靈通感應道交所顯揚,上為自受用功德的金剛薩埵金剛不壞,金剛代表不壞的自性,薩埵代表覺有情度眾生,也就是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那「下化」就是「覺有情」,就是要示現眾生該什麼身得度,即現什麼相為眾生說法。所以清淨法身毘盧遮那佛,現成圓滿報身盧舍那毘盧遮那佛,以毘盧遮那盧舍那佛報身佛的心輪,一道光明在前面,正前方現為心月圓光,以虹光丈相中,光明裡影現妙生金剛薩埵本尊,持鈴持杵結印,然後所有的莊嚴以祂的頂髻,有五佛冠的五方五佛,以祂的手印有不壞的自性與大慈大悲度眾生共成佛證菩提的總持三昧,以祂的定慧雙足,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雙手,十度波羅蜜十力端坐塵塵三昧所圓滿的大寶蓮華千華臺座,顯現此尊表十方佛第一金剛心法王子,也同時顯現遍十方法界海一一眾生,到一一聖僧阿羅漢,到一一菩薩摩訶薩,到一一菩薩一一佛,其本元心都有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紫金莊嚴功德身光顯十方法界,如《大般若經》、《心經》所講:「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於眾生非垢、於諸佛非淨。」
所以顯密圓通,這尊金剛薩埵是大圓滿祕密三昧本尊,總持主金剛真言界祕密主的金剛薩埵,不是西藏密宗在灌頂這種人意念請動的金剛薩埵本尊。
所以身是佛身,代表傳承三昧圓滿的萬德莊嚴;口:就是語秘密,也就是總持,語動靜默,乃至有聲無聲,乃至咒語,乃至講經說法,乃至一切的迦陵頻伽聲通通都是總持三昧;意:善揀擇無分別智後得智根本智一切智智,三智圓滿,所以「起心」光明普照十方法界,「動念」十方法界法雲漩澓妙顯萬德莊嚴,「默然」十方法界法爾如是一體天然圓現,華藏世界海海印三昧香光莊嚴。你如果能修到這種法門,你就是灌頂位菩薩摩訶薩,聖值位菩薩摩訶薩,一生補處菩薩摩訶薩,不是在報身佛旁邊為第一法王子,就是在兜率內院等著降生示現成佛的一生補處菩薩摩訶薩。
你今天信佛,你不修這個法門,你老是每天在那邊「往昔……。南無……。」對!每個法門都是進修佛法的階位次第,但「較量功德因緣輕重」,《地藏菩薩本願經》有這一句話,《金剛經》昭明太子訂三十二會有這一句話,你為什麼以較量因緣輕重,同樣是一念你不「即事捨塵勞,非是長修學」,而要三大阿僧祇劫,甚至有可能退轉、隔陰之迷?
原始檔:前三三後三三——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義理探微.docx